116學年度各學系輔系、雙主修申請條件公告
發文日期:115年9月3日
發文字號:(115)教註字第29號
主 旨:公告116學年度本校各學系輔系、雙主修條件一覽表,希各生知照。
說 明:
一、本校學士班學生得自修讀滿一學年起至修業年限最後一學期開始前,碩、博士班得自第二學期起至第六學期開始前,申請修讀雙主修、輔系。
二、為利學生清楚修讀本校各學系輔系、雙主修條件,特彙整116學年度各學系輔系、雙主修條件一覽表(附件1、2)公告周知,俾供有意申請者參考。
三、116學年度雙主修及輔系受理申請時間預訂116年7月中旬,相關申請時程將於116年4月初公告於本組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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