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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新訂114學年度起學位論文延後公開機制,敬請師生詳閱函文並配合辦理

依據教育部臺教高通字第1142201506號函文,114學年度開始,論文延後公開應於學位考試前提出申請並經由考試委員審核,

教務處已於校內碩博士學位考試系統增加學位論文延後公開申請考試委員審核表件,

如申請延後公開應另檢附證明資料,並由考試委員於口試時審核並簽章。

同學如有論文延後公開需求,務必依規定辦理審核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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