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3學年度雙主修/輔系申請時程及注意事項
主 旨:公告113學年度本校各學系雙主修/輔系條件申請時程及注意事項,請查照。
依 據:
公告事項:
一、申請日期:
自113年7月15日至7月18日止,逾期概不受理。
二、申請資格:
(一)學士班學生:
本校學士班學生得自二年級起至修業年限最後一年第一學期開學前(不含延長修業年限)申請修讀雙主修、輔系。
(二)碩博士班學生:
本校碩博士班學生得自修讀滿一學期後至修業第四學期開始前申請修讀雙主修、輔系。
三、申請方式及程序:
(一)學士班學生:
採線上申請,請先確認是否符合申請條件後,至教務處註冊組/學生線上服務/申請表件系統申請,
系統開放時間自113年7月15日上午9時起至7月18日下午4點止(表單填寫完成並上傳附件後,需點選送出申請單始完成初步申請)。
送出初步申請並待系所審核通過後,請務必於113年8月6日下午4點前至表件系統將申請表傳送註冊組,收到註冊組已備查通知始完成最終申請,
逾期視同放棄。申請前請先審慎考慮,註冊組受理申請後,便不能異動。
(二)碩博士班學生:
採紙本申請,請填寫「研究生修讀雙主修/輔系申請單」(附件1),並檢附成績單及系所規定之相關審查資料,經指導教授及原系所主管同意後,
送至申請學系審核。
四、個別審查資料:
請依各學系【雙主修/輔系】申請條件上傳歷年成績單或名次證明及其他審查資料,詳見各學系,若有問題請逕洽各學系承辦人員。
五、其他注意事項:
(一)陸生申請:以教育部核定當學年度得招收陸生之學系為限。
(二)學生申請雙主修/輔系通過申請後,如須放棄請填寫「國立成功大學學生放棄雙主修/輔系資格申請單」。
(三)臺灣綜合大學系統夥伴學校學生欲申請本校(成大)跨校輔系/雙主修者,請持 臺灣綜合大學系統學生跨校修讀本校輔系/雙主修申請表 經原就讀學校審核,由原就讀學校於本校規定期限內彙整送至本校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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