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各學系輔系、雙主修申請條件公告
發文日期:112年9月5日
發文字號:(112)教註字第41號
主 旨:公告113學年度本校各學系輔系、雙主修條件一覽表,希各生知照。
說 明:
一、本校學士班學生得自修讀滿一學年起至修業年限最後一學年開始前,碩、博士班得自第二學期起至第四學期開始前,申請修讀雙主修、輔系。
二、為利學生清楚修讀本校各學系輔系、雙主修條件,特彙整113學年度各學系輔系、雙主修條件一覽表(附件1、2)公告周知,俾供有意申請者參考。
三、113學年度雙主修及輔系受理申請時間預訂113年7月中旬,相關申請時程將於113年4月初公告於本組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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