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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學年度各學系輔系、雙主修申請條件公告

發文日期:113年9月6日

發文字號:(113)教註字第33號

主 旨:公告114學年度本校各學系輔系、雙主修條件一覽表,希各生知照。

說 明:

一、本校學士班學生得自修讀滿一學年起至修業年限最後一學期開始前,碩、博士班得自第二學期起至第六學期開始前,申請修讀雙主修、輔系。

二、為利學生清楚修讀本校各學系輔系、雙主修條件,特彙整114學年度各學系輔系、雙主修條件一覽表(附件1、2)公告周知,俾供有意申請者參考。

三、114學年度雙主修及輔系受理申請時間預訂114年7月中旬,相關申請時程將於114年4月初公告於本組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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