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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研究生學位考試及離校相關彈性機制異動

110學年度第2學期研究生學位考試彈性機制                     (111.6.28公告)

主旨:有關110學年度第二學期本校研究生學位考試及離校相關彈性機制異動,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國立成功大學研究生學位考試細則規定110學年度第二學期研究生應於111年7月31日前完成學位考試,

    惟因應疫情,並依教育部111年6月15日臺教高通字第1112202563號函(如附件)將採以下彈性方式處理。

(一)學位考試申請期限:

可延至111年8月31日前提出申請。

(二)論文繳交期限:

於111年9月30日前完成論文繳交及離校程序,即視為110-2 畢業生,可免繳111學年度第1學期學雜費。

如無法在9月30日前完成領取畢業證書者,則下學期(111-1)須註冊繳費

(三)110學年度第二學期修業期限屆滿且確受疫情影響研究者,得專案申請延長修業年限一學期。

二、110學年度第二學期碩士班學生如已獲本校博士班錄取者,得出具切結書後先行註冊博士班入學事宜,惟渠等未能於111年9月30日前繳交學歷證明文件者,依規定撤銷其入學資格。

三、圖書館論文審核有一定時間,請自行妥善規劃學位考試及畢業離校時程,以避免影響自身權益。

四、另本處註冊組111年6月6日於網頁公告,110學年度第2學期研究生學位考試彈性機制相關規定事宜,如有不同請以說明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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